2009年4月22日星期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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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我們整整一年沒連絡,我選擇了自私的離開

要忘掉一個人,從愛至恨到遺忘的過程早已熟悉

熟練操作著這個過程,既然得不到那只好這麼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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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,牠說了一些令我感到欣慰的話

牠說,牠看了我所推薦的書,其中有一篇是我想
對她說的話,喝了我愛的飲料,說者好難喝喔...
看了我愛的電影等...

聽了這些覺得心頭暖暖的,原來自己所 喜好的
被在乎者是這種感覺。

尤其是被曾經那麼喜歡的一個人。


我想你所喜歡的是被在乎者的感覺,當這份注視
消失了,接者而來便是失焦與慌亂。


牠現在很幸福。





人生的弔詭之處,總要事過境遷才能明白

而明白的時候,其實也就永遠失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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